关于调整南昌普瑞眼科医院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通知
各科室、部门:
为加强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,规范伦理委员会对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,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,根据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要求,经研究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调整南昌普瑞眼科医院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,现将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:
一、伦理委员会名称:南昌普瑞眼科医院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
二、伦理委员会地址:南昌市北京东路125号南昌普瑞眼科医院3楼
三、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:
主 任 委员:叶志刚 男 执行院长
副主任委员:周新洪 男 副高 白内障专科兼住院部主任
委 员:邹 蕾 女 中级 医务科主任
单颖彬 女 中级药师 药剂科负责人
吴慧莺 女 中级 屈光科主任
胡雪平 男 执业医师
陈会勍 女 中级护师 综合门诊护士长
李 霞 女 人力资源专员
付春文 男 财务部主任
杨 峻 男 律师
林 清 女 江西联通分公司总监
肖 霞 女 经济晚报社行政专员
秘 书:宋景兴 男
四、任期:以上伦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5年。
五、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:18296992870
南昌普瑞眼科医院
2024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