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视是一种与发育相关的疾病。弱视是指单眼斜视、未矫正屈光参差、高度屈光不正或形觉剥夺引起的弱视。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年龄相关视力,或双眼相差2线以上。视力较低的眼睛为弱视。
在视觉发育期,如果有高度屈光不正、斜视、屈光参差等影响视觉发育的因素,就容易发生弱视。双眼弱视患者由于视力模糊,更容易被发现。单眼弱视患者通常没有症状,不容易被发现,因为对侧眼视力更好。视觉发育的特点提示弱视越早发现,治果越好。因此,定期的眼部健康检查非常重要,对于预防弱视或及时弱视都是有意义的。值得一提的是,的研究发现,视觉系统在基本成年后仍然具有可塑性。也就是说,成人弱视患者在接受的同时,也可能收到一定的。
要诊断弱视,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排除可能影响视力的全身性疾病和器质性眼病;
2.矫正视力低于同龄儿童(3-5岁视力下限为0.5,6岁以上为0.7),或双眼矫正视力相差2线以上;
3.存在导致矫正视力不佳的弱视危险因素,如屈光参差、高度屈光不正、斜视、上睑下垂等。
一旦确诊弱视,建议进行系统的弱视,进行综合。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首先,去除导致弱视的危险因素
消除弱视的危险因素是所有弱视的基础。形觉剥夺性弱视可能需要手术以解除形觉剥夺(如上睑下垂、先天性白内障等。),而屈光性弱视或斜视性弱视首先需要矫正屈光不正。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弱视患者的处方原则。
1.对于年龄较小或伴有高度远视和内斜视的弱视患者,必须使用1%阿托品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,睫状肌松弛后才能获得的屈光度。
2.远视性弱视患者在处方时应考虑其眼位和调节功能。如果有内斜视,或者调节功能差,需要矫正所有远视屈光不正,即散瞳后阿托品度数直接配眼镜。一是因为内斜视患者佩戴足够的矫正眼镜,对其眼位更有利;二是因为调节功能差,矫正远视程度可以减轻调节负担,获得更清晰的视网膜图像,更有利于视力的恢复。如果没有内斜视,并且经过训练,调节功能基本达到水平,那么就选择全矫正处方眼镜,即阿托品散瞳度减1.00D的眼镜3.对于近视性弱视患者来说,矫正原则是以的负屈光度达到视力。
4.对于散光性弱视患者,矫正原则是矫正所有散光度数。
5.屈光参差性弱视患者需要注意。为了弱视眼接收到清晰的图像,考虑到双眼调节一致使用的原则,应该给出完整的屈光参差处方,即矫正屈光参差。如果屈光参差较大,框架眼镜会影响患者的影像融合功能,建议使用隐形眼镜进行矫正。
我们发现,对于弱视患者来说,佩戴眼镜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让弱视的眼睛接收到清晰的刺激,有利于视力的恢复。因此,“充分修正”原则是非常必要的。
第二,提高弱视眼的视力训练。
提高弱视眼视力的训练是提高恢复期视力的训练。双眼弱视患者可以直接佩戴眼镜进行弱视训练。单眼弱视患者戴上眼镜后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法——遮盖。遮盖是指遮盖优势眼,使弱视眼接受充分的视觉刺激,达到改善视力的效果。考虑到优势眼的发育,部分遮盖是目前的主流方式,遮盖时间根据弱视程度而定。
应该注意的是,目前的研究表明,积极的弱视可以显著减少获得视力所需的总时间。弱视不仅是视力的“弱”,也是功能的“弱”。所以我们建议在遮盖的同时给予积极的弱视训练。主动单眼弱视训练包括眼球运动训练和单眼调节训练。前期可以做眼球运动训练,弱视眼视力达到0.4左右后需要启动单眼调节功能。